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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方的手

GF  2020-09-30 18:28

啊...不是...这都18岁了,你还敢干这种事啊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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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28号,今天30号...也就是前天的事了...

坐标湖北仙桃市【汉江中学】

18岁的陈某某在雨伞中携藏一短一长两把刀具

把跟自己发生过口角的和这次劝架的两名女生先后杀害

程某某先把跟自己发生过口角的女生捅伤,另一个女生过来劝架也被捅伤,之后都被其杀害

现场照片显示,一名女生趴在墙角,一名女生趴在过道上

旁边还有其他同学用毛巾还是啥的布料在按住她们的伤口试图止血


注:以下信息可能不真实,毕竟是在某网上看到的,意见也不一,大家就且看且听吧

网络上有文章是如此说的
周边群众表示,陈某某系外地人,性格内向,心胸狭隘,不喜欢跟人打交道
疑似受到歧视和欺负,才在前天晚上买好了刀具,次日动手

不过也有消息称,程某某是班委,曾经因为某些问题管理过两名被杀女生,因此双方产生了矛盾,不存在上述欺负一说

(到底哪个是真的,现在一时间还搞不清楚,估计都是网上的猜测,警方还在侦办呢)

另外案发前天,陈某某在自己的QQ空间内还发有14张动漫图片以及一些非常压抑的人生感慨

根据空间内所发内容来看,已经是完全做好要杀人的准备了

现在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已经被警方控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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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方的手

B1F  2020-09-30 18:53
要是真的受到歧视侮辱和欺负的话
估计在法院判决的时候就不会死刑了...

不过这都18了,【刑法】里的【刑事责任年龄】对其也无效了

【刑事责任年龄】指的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,这就是所谓的无责任能力年龄阶段

(题外话:所以不少13岁,14周岁不到的小恶魔才会这么猖狂....)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中涉及到未成年人保护的有:
第十七条:刑事责任年龄
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,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、强奸、抢劫、贩卖毒品、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罪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
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,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,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;在必要的时候,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。

(题外话:所以不要再说是【未成人保护法】保护的那些畜生了,其实真正给予便利的正是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】)
(题外话:【未成年人保护法】所保护的是为未成年人隐私之类的权益,比如不公开他们的照片或者个人信息等)

不过也说不准,可能陈某某实际还不满18周岁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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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方的手

B2F  2020-10-01 19:39

回 62楼(落雨无形) 的帖子

除非是长期受到霸凌暴力的那种

心理和精神都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,压抑着最后忍无可忍了...

之前不是就有个学生把长期霸凌自己的人给捅死了吗

假如仅仅只是一两次闹矛盾,或者人家讨厌他,那就真的是罪该万死了...

可能未满18周岁....可能不用死刑...